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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级非师范专业学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年06月13日 来源:


教务〔2024〕78号

各二级学院:

专业实习是非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》《岭南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实习管理办法》等制度文件,结合学校实际工作,现就2021级非师范专业学生专业实习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

为加强组织领导,学校成立2021级非师范专业学生专业实习工作组。

 长:金义富

副组长:周立群

 员: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校团委、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,各二级学院分管院领导。

工作组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设办公室,统筹各项工作。

各学院专业实习工作小组应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,分管实习副院长、副书记担任副组长,系主任等担任组员。学院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组织作用,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,持续完善实习课程标准,严格审定专业实习计划,狠抓过程管理并持续改进。

二、规范教学安排

1.各学院要根据《岭南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实习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)等制度文件,科学制定课程标准,严格质量要求,合理安排实习内容。鼓励根据实习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凝练实习项目,开展研究性实习,推动多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

2.各学院要根据实习内容,按照就地就近、相对稳定、节省经费的原则,选择专业对口、设施完备、技术先进、管理规范及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。要打破理论教学固化安排,鼓励根据实习单位生产实际和接收能力,错峰灵活安排实习时间,合理确定实习流程

3.专业实习原则上由学院/专业统一组织,开展集中实习。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实习基地条件、实习内容,与实习单位签订《岭南师范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(非师范类)》(见附件),并根据实习特点、岗位实际等与学生、实习单位签订《校外实习协议》(模板见附件)。为实习生安全及管理考虑,原则上同一实习单位的专业实习生人数应在3人(含)以上。以跟岗或顶岗实习等为组织形式的专业实习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/专业审核,签订《校外实习协议》后可自行联系单位进行实习。

实习协议内容由学院和实习单位具体约定,学校不作统一。但须包含如下约定:①实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,做好岗前培训,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、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实习学生进行指导。②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,落实安全防护以及风险防范措施,确保实习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。③严格实习生管理,保证实习质量,客观公正作出有效的实习评价。

4.各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、业务素质好、责任心强、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,全程管理、指导学生实习,并做好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。对自行联系单位实习的学生,校内指导教师要全程做好跟踪管理。每位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本届实习生原则上总数不超过20人

三、强化组织管理

1.各学院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,明确实习目标、任务、考核标准等。实习指导教师要全程掌握学生实习情况,定期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络。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

2.各学院要按照《岭南师范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指引》(见附件)做好实习安全各项工作,建立健全特情处置预案,并做好各类资料、协议存档;要督促、确保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必要实习条件,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道德教育等。实习生应切实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,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,保守实习单位秘密,服从现场教育管理。每位实习学生均应签署《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》《实习安全责任书》(见附件)。实习期间如遇突发事故,学院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,并报告教务处等相关部门。

3.各学院要做好跟岗、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,签订《校外实习协议》,明确权责。跟岗、顶岗实习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,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,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、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,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;实习学生应有合理劳动报酬,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%。

4.做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,确保实习质量。

(1)前期工作重点。配套制度、课程标准、实习计划、实习目标、实习任务及考核标准是否明确;是否对实习单位进行资质审核,是否开展学生实习安全教育,能否确保学生实习的安全性、真实性,实习单位对我校专业实习要求等是否知悉;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、校外实习协议、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/责任书、实习计划等落实情况,是否在“实习管理系统”创建实践任务等;实习指导教师选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,师生对实习流程、工作任务、标准要求是否清晰等。

(2)中期工作重点。实时监管情况;实习指导教师是否定期与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沟通,能否准确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和按规定做好实习管理、指导;自行联系单位实习的学生是否存在脱管情况,实习单位是否有倾向性意见等。

(3)后期工作重点。专业实习周记、专业实习周记评阅意见表、专业实习报告、专业实习报告评阅意见表、专业实习指导记录、专业实习单位联络记录、专业实习鉴定表等材料的归档情况。详见附件《岭南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手册》(参照执行,根据实际调整)。

5.做好专业实习总结、存档工作。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做好实习评优各项工作,自下而上开展总结分析,整理归档各类材料。其中,实习评优材料最迟送交时间不得晚于4月30日;实习总结、实习成绩登记表(2份)、工作评价表、情况调查表、实习鉴定表等实习材料需及早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,最迟送交时间不得晚于5月23日

、其他事项

1.实习开始前,各专业应及时在实习管理平台创建实习任务,导入实习岗位安排和校内/外指导教师安排

2.教务处和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将在学院检查基础上,不定期抽查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。

3.实习开始后,各学院/专业即可对接实习单位索取《关于知悉岭南师范学院实习指导费相关事宜的证明》,及早完成实习经费报账。无《关于知悉岭南师范学院实习指导费相关事宜的证明》的,不报销相关学生实习指导费,交通费、住宿费不受此影响。


附件:1.岭南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实习管理办法

     2.岭南师范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(非师范类)

     3.岭南师范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书模板(跟岗、顶岗实习三方协议)

4.实习安全相关协议

5.岭南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手册模板

6.工作评价表、情况调查表模板

7.岭南师范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指引



教务处    

2024年6月13日


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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